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09-23 06:07:35
1.首先,对于涉外合同中的纯法律问题应该注意将其交给双方之间的法务(律师)去谈判,而不能让双方的商务老总去谈判,因为这些商务老总更懂商业运作规则,但对于纯法律问题,他们一方面不感兴趣,另一方面也不怎么懂,因此,让他们参与其中往往是浪费时间,还起不到应有的效果。2.其次,涉外合同谈判中法务(律师)需要根据不同的场合扮演不同的角色,一般是扮演着强势的角色,对于涉外合同中的条款内容的谈判,法务(律师)为了维护本公司的合法权益往往是寸土寸金,不肯让步,强势对待,而将让步的工作交给自己所在一方的商务老总来做,这样既会促使涉外合同的谈判走向成功,同时也会因为双方商务老总的软行为而使得双方的商务合同走向常态化,更有利于长期的合作与共同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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