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09-24 07:29:36
《土地管理法》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三大类,并相应明确了各类土地的管制规则。1、农用地。即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园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不包括永久性沟渠)、养殖水面等。分为基本农田、一般农田和非耕地三个类别。基本农田就是依照《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划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内的耕地,是确保人民群众对粮食需求的耕地。主要是生产条件较好、集中连片、产量较高的耕地、城镇或村镇建设规划区外的耕地、交通沿线的耕地和其他国家规定需要保护的耕地。其管制规则主要有。(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或占用基本农田保护区。(2)国家重点建设项目选址无法避开保护区的,应取得基本农田占用许可,批准占用的,经修订规划后按占用建设规划区的耕地管制。(3)设立开发区不得占用基本农田保护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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