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09-24 16:26:34
申请劳动关系成立的仲裁时效是一年,而且是从劳动者本人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了侵害的当日就开始计算的,中间因为用人单位的恶意阻挠而被耽误掉的时间不计算在其中。可是当这些不可抗拒的因素消失了以后仲裁时效将继续计算,因为劳动报酬发生的争议不受仲裁时效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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