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17 11:20:29
离婚后,房产证要除名的,应当按照具体情况处理。离婚时,双方对房产分割能达成约定的,离婚后,应当由双方共同去不动产登记机关提出申请,把另一方的名字去掉;双方对房产分割不能达成约定,由人民对房产进行分割的,离婚后,当事人可以拿着人民出具的判决书,去不动产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将另一方的名字去掉。【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第二百二十九条 因人民、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或者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