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17 12:13:12
1、享受信托利益的权利,具体什么是信托利益,因为法律上没有明确定义,个人认为可包括如下两部分。(1)信托财产管理运用产生的收益,即超出信托本金的部分。(2)信托终止时的剩余信托财产。但需要注意的是,这个部分并不当然构成信托利益的一部分,信托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信托终止的,信托财产归属于信托文件规定的人;信托文件未规定的,按下列顺序确定归属。(一)受益人或者其继承人。(二)委托人。如果信托文件规定了剩余信托财产归属于受益人以外的其他人,则这部分财产不构成信托利益的一部分。这一点很重要,一个为信托受益权转让留下余地的信托合同应该明确规定,剩余信托财产构成信托利益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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