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17 06:42:1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三条,第三人可申请参加劳动争议仲裁活动,若其权益将受到影响。仲裁庭应通知第三人并告知其申请参加仲裁的权利,但申请是否成功由仲裁庭审查决定。第三人可通过仲裁程序维护权益,否则需采取其他方式(如诉讼)。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与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结果有厉害关系的第三人,可申请参加仲裁活动或者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通知其参加仲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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