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17 05:25:15
法律分析:罢免社区可以按照原选举方式,由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居民、五分之一以上的户的代表或者三分之一以上居民代表提议,能够要求罢免社区居民委员会人员。罢免要求应当提议罢免借口。被提议罢免的社区居民委员会人员有权提议申辩意见。罢免要求在提交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同时,报事处(镇)和区(县)民政部门备案。社区居民委员会在接到罢免要求的十五日内,应当召开居民会议进行投票表决。本社区过半数有选举权的居民、户的代表或者居民代表通过,罢免有效。罢免表决结果报事处(镇)和区(县)民政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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