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17 05:03:37
非法证据排除的实践早已经被一张“情况说明”取代,这是不能不承认的现实。执法规范化的推进,现在的非法取证越来越少,但是危害却更加严重。过去的非法取证是普遍存在的一种弥补侦查手段的替代措施,可以说为了破案和治安大部分是不得已而为之;现在的非法取证集中在大案要案中,侦查机关为了破案或者政绩,故意为之。当然手段已经没有以前恶劣,但是方法更加隐蔽,技术更加高超,几乎难以发现。即使发现了,侦查机关一张“情况说明”足以替代辩护律师提交的所有材料和线索。有关非法证据排除的司法实践也反映出一些问题,例如毒树之果原理的缺失导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不能得到更好的保护,部分案件在证据合法性证明问题上出现转嫁举证责任现象,有些案件从内容真实推论程序合法,有些案件因目前规则模糊导致权利保护不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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