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17 05:19:26
农村房屋变更登记的情形。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权利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一)房屋所有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变更的。(二)房屋坐落变更的。(三)房屋面积增加或者减少的。(四)同一所有权人分割、合并房屋的。(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相关知识:农村房屋初始登记需要的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三)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四)申请登记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五)房屋测绘报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图。(六)申请人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八)其他必要材料。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