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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17 05:15:59
法律分析。当事人对鉴定书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人民指定期间内以书面方式提出。对于当事人的异议,人民应当要求鉴定人作出解释、说明或者补充。人民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要求鉴定人对当事人未提出异议的内容进行解释、说明或者补充。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七条 对鉴定意见应当着重审查以下内容。(一)鉴定机构和鉴定人是否具有法定资质。(二)鉴定人是否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三)检材的来源、取得、保管、送检是否符合法律、有关规定,与相关提取笔录、扣押清单等记载的内容是否相符,检材是否可靠。(五)鉴定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有关规定。(六)鉴定的过程和方法是否符合相关专业的规范要求。(七)鉴定意见是否明确。(八)鉴定意见与案件事实有无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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