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17 05:06:37
律师分析。1、项目经费:西部计划项目自2003年起实施,项目经费由团承担并发放。自2016年1月起,团按每人每年2.5万元的标准将项目经费拨付至各项目县市,各项目县市按标准统筹发放,项目经费中的地区类别差额部分由各县市财政自行补足。而经各地项目办申请,团与自治区项目办协商,鼓励各地州、县市实施地方项目,项目经费按照全国项目实施标准由实施地方项目的各地州、县市财政予以保障。2、服务证书和认可度:只有当地才认可地方项目的服务证书,而国家证书是全国认可的。【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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