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17 05:22:47
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或注销登记后,原车主可申请继续使用原车牌号码,需满足条件:申请在转移登记或注销登记后六个月内提出,车主拥有原车三年以上,且交通违法和事故处理完毕。公司注销需成立清算组,进行资产清理、债权申报、制定清算方案并公告,最后办理注销手续,包括税务、工商和质监局等。财产分配顺序为:清算费用、职工工资和保险费、税款、债务偿还、股东分配。法律分析;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原机动车所有人申请办理新购机动车注册登记时,可以向车辆管理所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注意: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在办理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六个月内提出申请。(二)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三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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