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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17 08:05:42
《民法典》规定了房屋遗产继承的顺序和份额,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人按顺序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一般应均等分配遗产。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应得到照顾,扶养义务履行者可多分遗产。有扶养能力但不履行义务者应不分或少分遗产。继承人可协商不均等分配。法律分析;房屋遗产继承的顺序及份额规定在《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和第一千一百三十条中。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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