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17 09:31:04
可以参考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公司设立条件。设立《证券投资基金法》第十三条规定设立管理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经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一)有符合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章程。(二)注册资本不低于一亿元人民币,且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三)主要股东应当具有经营金融业务或者管理金融机构的良好业绩、良好的财务状况和社会信誉,资产规模达到规定的标准,最近三年没有违法记录。(四)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达到法定人数。(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备相应的任职条件。(六)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基金管理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七)有良好的内部治理结构、完善的内部稽核监控制度、风险控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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