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17 07:12:47
法律分析。1、一体衔接,互联互通2、科学布局,支撑引领3、绿色智能,便捷高效4、改革创新,合作共赢。法律依据。《长江三角洲地区多层次轨道交通规划》 (二)基本原则。一体衔接,互联互通。加强干线铁路、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城市轨道交通网络设施一体融合、资源共享,衔接协调系统制式、技术标准、标识信息、法规,推动运营组织和运输服务贯通融合,发挥网络整体效率效益。科学布局,支撑引领。紧密衔接国土空间等规划,加强“一张图”管理,突出“轨道上”核心本质,统筹协调不同轨道系统规划布局,精准功能定位与分工,匹配供给与需求,合理确定服务区间、设施规模和建设时序,强化轨道交通对区域一体化发展的支撑引领。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