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17 07:16:13
破坏军婚罪的犯罪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一夫一妻制婚姻关系中的现役军人的婚姻关系。客观方面:1、行为人违反的一夫一妻制的规定;2、行为人与现役军人的配偶结婚或者同居。犯罪主体: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本罪的犯罪对象是现役军人婚姻,因此非现役军人与现役军人的配偶结婚或者同居,可构成本罪主体,现役军人和现役军人的配偶结婚或者同居,也可构成本罪主体;两个现役军人重婚或者同居,而他们的配偶都不是现役军人,不构成本罪主体。主观方面本罪在犯罪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不知而与之结婚或者同居的,不构成本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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