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17 04:14:12
1、条件界定在高温天气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采取合理安排工作时间、轮换作业、适当增加高温工作环境下劳动者的休息时间和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室外作业等措施。根据地市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当日发布的预报气温,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用人单位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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