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17 12:39:03
律师分析。1、城乡融合发展的基础是让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的权利实现互联互通。要保障农民在乡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资产收益分配权,以及城乡融合过程中的人身财产安全、就业创业、体面居住、医疗卫生、养老社保、公平教育、政治参与方面的权利。2、未来要在保障农民利益的前提下,落实土地改革成效,千方百计盘活农村资源资产,放大产权制度改革经济效应,健全完善审批、财税、金融等,促进农村集体资源资产保值增值并创造实实在在的红利,释放农村集体经济活力。3、十四五期间,减税降费效应会大概率地进一步释放,民生领域仍然需要财政资金补短板,其他多元化财政投入需求巨大。在这种背景下,未来分配资源所依赖的项目制补贴方式会进一步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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