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17 12:39:31
法律分析:购房人应该具有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户籍,其中户籍迁入上述区域未满24个月的,应在上述区域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或户籍不在上述区域但在当地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在其他市区,县购买,应具有本市户籍,或非本市户籍但在本市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法律依据:《成都市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房地产市场的通知》。一、在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