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17 13:34:00
本文主要概括了一起寻衅滋事罪的刑事案件的审理过程及结果。案件由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提起公诉,被告人李朝晖及其辩护人吴震华参加了诉讼。经过合议庭的公开审理,最终本案审理终结。法律分析;例如此样为判决书:公诉机关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人民。被告人李朝晖,男。辩护人吴震华,株洲市法学会法律服务部执业人员。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人民以株荷检刑诉(2011)55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李朝晖犯寻衅滋事罪,于2011年4月7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由审判员陈正刚担任审判长,审判员余世平、人民陪审员邓咏李参加的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员张静担任记录。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指派检察员周耀军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李朝晖及其辩护人吴震华均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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