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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17 13:43:22
法律解析。(1)一般会在三个月内审结。(2)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两个月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内审结。【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第二百一十四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判。(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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