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17 14:37:19
已过户的报废车辆的买卖合同,是无效的。该合同因违反法律、行规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车辆报废的,不能买卖,而是应当将车辆交售给报废机动车的回收拆解企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五十五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第一百五十六条;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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