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17 09:45:36
法律分析:1986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七个五年计划》提交六届四次会议审议批准。在一个新的五年计划刚刚起步的时候,国家就制订出了完整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这在国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史上是第一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十四条 城市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报审批。省、自治区所在地的城市以及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审查同意后,报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报省、自治区审批。第十五条 县组织编制县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组织编制,报上一级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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