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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17 09:50:58
医患纠纷协议书范文;甲方:临沭县南古镇侯宅子村卫生室。主要负责人:吴*涛乙方:吴*春,男,59岁,河东区重沟镇吴坊头村人。患者吴*春,男,59岁,河东区重沟镇吴坊头村人。因身体不适,于2010年6月13日到甲方就诊,发现病人病情严重,值班医生建议到上级医院就诊,病人未采纳医生建议继续留下治疗,后病情加重,虽经医生全力抢救并拨打120病人还是发生意外死亡,双方发生纠纷,经双方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因乙方(亲属)拒绝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本纠纷性质无法认定。甲方本着同情的态度,一次性补偿乙方医疗费等各项费用共计人民币28000元(大写:贰万捌仟元整),付款时间2010年6月15日1时。如此补偿高于法定标准视为甲方自愿赠予,低于法定标准视为乙方(亲属)主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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