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17 10:40:52
人民对查封的房产都会贴封条。根据《最高人民关于人民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九条:查封不动产的,人民应当张贴封条或者公告,并可以提取保存有关财产权证照。查封、扣押、冻结已登记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应当通知有关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未办理登记手续的,不得对抗其他已经办理了登记手续的查封、扣押、冻结行为。那么接下来我们把这个问题延伸下:根据《最高人民关于人民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六条: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根据《最高人民关于人民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查封、扣押动产的,人民可以直接控制该项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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