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17 10:28:22
《退耕还林条例》规定了退耕还林的范围,包括山区、丘陵区、水土流失严重的坡耕地、平原区和沙化耕地。退耕还林必须坚持生态优先原则,并与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发展农村经济、防治水土流失、保护基本农田、提高粮食产量、加强农村能源建设、实施生态移民相结合。这些规定是《退耕还林条例》的法律依据。法律分析;退耕还林的范围有。1.山区、丘陵区。2.水土流失严重,粮食产量低而不稳、坡度在6度以上、农民已经承包或延包的坡耕地。3.平原区。4.风沙危害严重、粮食产量低而不稳、农民已经承包的沙化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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