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17 14:57:55
法律分析:与契税暂行条例相比,契税法适当拓展了税收优惠。契税法基本延续了契税暂行条例关于税收优惠的规定,同时还增加了其他税收优惠:为体现对公益事业的支持,增加对非营利性学校、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养老、救助免征契税等规定。纳税申报更简化。申报缴税期限由契税暂行条例规定的纳税义务发生后10日内申报并在税务机关核定期限内缴税,修改为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手续前申报缴税。契税法还增加了退税规定。为保护纳税益,契税法规定纳税人在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前,因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被解除的,纳税人可以向税务机构申请退还已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应当依法办理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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