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17 15:09:16
法律分析: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未经交通管理部门允许,擅自改装机动车底盘、发动机、悬挂、变速系统、方向系统、车胎轮毂、车灯、车身颜色喷涂和外观结构,以及机动车的有关技术数据与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公告数据不符的都属于改装行为。(公告数据包括:车辆转向形式、车身规格尺寸、燃料种类、钢板弹簧片数、轴距、轮胎数、轮胎规格、总质量、核定载质量、环保达标情况、排量/功率、轴数以及车辆外观照片)。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十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一)改变车身颜色的。(二)更换发动机的。(三)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四)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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