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17 15:57:13
1、市、市辖区设立标准的内容应当包括:人口规模结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状况、基础设施建设状况和基本公共服务能力等。2、《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已经2019年12月3日民政部部务会议通过,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3、相较于征求意见稿,明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变化不大,但一部分措辞亦有调整。其中,征求意见稿第九条提出,风险评估报告一般应当包括行政区划变更的合法性、必要性、可行性、风险性和可控性等,正式《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相关表述则是“行政区划变更的合法性、可行性、风险性和可控性”,删去“必要性”一词,并要求有“风险评估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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