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17 15:59:44
港口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向行政服务中心专项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1个工作日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交通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申请人不符合法定形式或材料不齐全出具补正材料出具《交通行政许可申请补正通知书》,申请人在5个工作日内需补正全部材料,不符合受理条件,出具《交通行政许可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3、审查决定。市港口管理部门在9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准予许可的,核发《港口经营许可证》;不予许可的,出具《不予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行政服务中心专项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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