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17 15:59:43
法律分析。项目备案、审批、核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土地使用权登记;工程规划许可;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雷电灾害防装置设计及变更审核;一般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条 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建设单位因建设工程需要,向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查询前款规定的资料时,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应当及时提供。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