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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17 01:34:08
解释:第十一条【工伤保险基金统筹层次和特殊行业参加异地统筹】第十一条 工伤保险基金在直辖市和设区的市实行全市统筹,其他地区的统筹层次由省、自治区确定。跨地区、生产流动性较大的行业,可以采取相对集中的方式异地参加统筹地区的工伤保险。具体办法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行业的主管部门制定。【解释】本条是关于工伤保险基金统筹层次和特殊行业参加异地统筹的规定。1.工伤保险基金统筹层次。根据本条规定,工伤保险基金的统筹层次可以分以下几种情况:一是在四个直辖市实行全市统筹。二是在省、自治区实行设区的市级统筹,也就是实行地(市)级统筹。三是在不是设区的市的工伤保险基金如何统筹,条例授权由省、自治区来确定。二是大多数国家的统筹层次都较高。2.特殊行业的异地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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