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16 21:03:01
一、行政案件由什么机关办理。1、行政案件由县级机关及其派出所、依法具有执法主体资格的机关业务部门以及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按照法律、行规、规章授权和管辖分工办理,但法律、行规、规章规定由设区的市级以上机关办理的除外。2、法律依据:《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十三条。二、行政处罚法律效力。1、公定力;行政处罚决定的公定力是指行政处罚决定一经作出,即对任何人都产生被推定为合法有效且受到尊重的效力。2、确定力;行政处罚决定的确定力是指行政处罚决定一经作出,非依法定原因和法定程序,任何人不得随意撤销或变更,亦称不可变更力。行政处罚决定的确定力是已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存续并发生作用的保证。3、强制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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