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16 20:53:17
法律分析:工人退休以后,每月按下列标准发给退休费,直至去世为止。抗日战争时期参加工作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战争时期参加工作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参加工作的,连续工龄满二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发给;连续工龄满十五年不满二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七十发给;连续工龄满十年不满十五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六十发给。退休费低于二十五元的,按二十五元发给。法律依据:《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二条 工人退休以后,每月按下列标准发给退休费,直至去世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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