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16 22:37:16
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是指以何种根据确认和追究侵权行为人的民事责任,所解决的是侵权民事责任之基础问题。在我国,环境侵权民事责任是采取过错责任原则,还是无过错责任原则,各专家学者对此众说纷纭。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环境污染是一种特殊侵权行为使用无过错责任原则,除此之外,有关环境保护的基本法均规定了无过错责任原则。如《环境保》第四十一条第三款规定:“完全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并经及时采取合理措施,仍然不能避免造成环境污染损害的,免予承担责任。”《水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五条。第三、四款规定:“水污染损失有受害者自身的责任所引起的,排污单位不承担责任。”《海洋环境保》第四十三条规定:“完全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经过及时采取合理措施仍然不能避免对海洋环境造成污染损失损害的,免予承担责任。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