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16 23:05:38
变更姓名须知:公民有正当理由要求变更姓名的,可向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政治权利被剥夺和受刑人员不得变更姓名。申请需提供书面材料、户口簿、身份证、学生证及其他有效证明。单位职工需获得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的准予证明。变更姓名由派出所受理后,需经调查核实并报县(市、区)(分局)户籍管理部门审核。法律分析;可以。变更姓名须知:公民有正当理由要求变更姓名的,可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和受刑事处分、已在劳动教养的人,一律不准变更姓名。须提供的证明材料。1、申请变更姓名的书面材料。2、填写《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表》。3、《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和其他有效的证明材料。属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等单位职工的,要有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准予变更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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