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16 18:45:45
一、对两规的有哪些。1998年6月到2001年9月以来,纪委、监察部相继出台了四个规范性文件,对两规、两指措施做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采取两规是非常严肃慎重的事情。纪检监察机关不会也不能够随意对调查对象采取两规措施,只能对已掌握一些违纪事实及证据,具备给予纪律处分的涉嫌违纪党员或行政监察对象使用;二是适用阶段,只能在案件调查阶段使用;三是使用主体,只有一定级别的纪检监察机关才能批准或使用;四是使用时限,从没有统一规定到从严掌握,并在申请使用时报批具体时限;五是使用地点,从无硬性要求到有具体规定。两规、两指措施的局限性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这种手段与纪检监察机关,特别是与党章赋予纪委的职责、任务以及纪委作为党内监督的政治地位不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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