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16 20:32:50
业主享有的基本权利。1、专有部分的所有权,对于建筑物内专有部分的住宅、经营性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2、共有权,业主的共有权包括区分所有建筑物共有部分的共有权以及建筑区划内配套建设的公共场所、场地、设施的共有权;共有道路、车位的共有权;建筑物区划内配套建设的车位、车库的法定用役权。3、共同管理权,共同管理权是维护共有部位和共有物物理性能以及保证配套设施运行的权利。业主的义务有。1、遵守管理规则与各项规章制度的义务。2、按时缴纳物业服务费用和专项维修资金的义务。3、对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履行执行的义务。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