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16 20:24:45
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开发商——承购人、买受人)。一、商品房预售条件。1、具有《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2、取得《土地使用权证》。3、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4、投资达到百分之二十五以上,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5、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提交商品房预售方案)。二、商品房预售程序。1、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明示《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2、开发商从合同签订之日起30内办理备案登记手续。3、承购人从交付使用之日起90天内办理权属登记手续,开发商协助。商品房销售(开发企业、开发商——承购人、买受人)。一、商品房销售条件。1、具有《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2、取得《土地使用权证》。3、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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