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17 01:55:24
申请人在人民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应解除保全;冻结期限不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期限不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期限不超过二年;申请延长期限需提前办理手续,不得超过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诉前保全需在15日内提起诉讼,车辆抵押不影响保全,但受偿顺序靠后。法律分析;申请人在人民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应当解除保全。《最高人民关于人民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九条的规定。人民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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