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16 23:40:04
一、国家养老新加强托低保障,加大对基层养老服务设施、乡镇敬老院、市县福利机构建设投入力度,优先兜低保障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失智老人基本养老服务需要,尽快建立长期照护服务体系。并通过长期照护保险制度的设置,建立起风险分担和防范机制,提升老人和养老机构应对和抵御风险的能力。制定完善长照补贴,引入第三方制定长照对象评估标准、并对执行效果进行监督。二、简化登记审批程序,降低社会力量创办养老机构门槛,落实税费减免、金融扶持等优惠,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的积极性。完善购买服务制度,对民办养老机构进行建设、运营、培训补贴。大力推进运营改革,鼓励公办与民办、机构与社区合作,推进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多种方式发展,盘活闲置养老资源,最大限度发挥机构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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