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17 00:33:40
一、辩护的角度。1、案件事实方面的辩护:身份、事实、因果关系方面去辩论。2、法律适用方面的辩护:应采取哪条规定,在事实明期无争议的基础上的定何罪的问题。3、程序辩护,意义不是太大,但可以给控方一种姿态,在事实理由存在的情况下,提出来对控方是一种心理暗示。4、量刑情节辩护:自首、立功、减轻处罚的问题。二、罪与非罪的问题;1、被告人行为,在主观上的故意、客观上有无实施犯罪行为。2、对被害人的鉴定结果的质疑。3、因果关系,造成的犯罪结果是否为被告人的行为所导致。4、是否成立正当防卫。5、事实不清,证据漏洞,证据相矛盾。三、量刑的考量情节;1、自首(尚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主动投案、如实供述)。《最高人民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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