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17 00:38:01
夫妻离婚时,双方协商好房屋分割的,办理离婚登记后,可以持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房产证等材料,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过户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一)不动产权属证书。(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四)分割、合并协议。(五)人民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六)有批准权的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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