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17 02:48:20
医疗事故鉴定受理的基本程序。受理程序:申请--审查--受理--移交(委托)。1、申请(咨询);①告知权利:医疗事故争议处理有三条途径:医患双方协商解决、申请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理或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争议当事人可自行选择。②提出申请: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理的,向争议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书》,等相关材料。2、审查;审查人员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审查的内容包括。①申请处理的医疗事故争议,是否属于本级卫生行政部门管辖范围。②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医疗主体方,是否具备法定的行医资格。③医疗事故争议行政申请人是否具有申请资格。④是否符合法定的申请处理时限。⑤医疗事故争议处理有无明确的争议相对方。⑥是否向人民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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