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17 03:09:29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时,应当告知当事人有权要求举行听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当事人对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有异议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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