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17 02:50:18
法律分析。我国法律规定,一旦发生医疗事故,应当由地方的市级地方医学会以及省、自治区或者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级地方医学会来组织医疗事故的鉴定工作。医疗事故鉴定是分级鉴定的,鉴定机构在鉴定之后应当出具相应的医疗事故鉴定书。当事人如果对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此时由省级医学会负责组织鉴定工作。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一条 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必要时,中华医学会可以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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