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17 02:20:46
离婚官司判不离可以再次起诉。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24条第7项规定,离婚案件和维持收养关系案件判决不准离婚或调解和好后,原告在六个月内可以再次起诉,即使没有新情况或新理由。根据第1条规定,当事人对地方人民第一审判决不服,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对于第一审裁定不服的情况,当事人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法律分析;离婚官司判不离可以再次起诉。《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项规定,人民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