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2-05-24 12:03:56
分割单一般由保存原始凭证的单位开具。开具分割单的时候,分割单的内容和格式可以按照“原始凭证”复制,需要填写的基本内容:填制凭证单位名称、填制人姓名、凭证名称、金额、数量、单价、填制凭证日期、经办人的签名或者盖章、经济业务内容等。而且要标明费用分摊情况,最后在分割单上加盖出具单位的财务印章。原始凭证分割单是自制原始凭证。作用是明确分割在一张原始凭证上记录的应该由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或部门)承担的经济业务。其目的是对外来取得的原始凭证需由两个单位共同承担,就得由取得原始凭证的一方,向另一方出具一份“原始凭证分割单”。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第十和第十九条规定,分割单适用范围有三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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