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2-05-24 09:58:17
根据我国相关规定,财务大写金额要求使用行书或者正楷字体进行书写,数字金额有: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其分别对应小写数字为: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对应的阿拉伯数字为:1、2、3、4、5、6、7、8、9、10。阿拉伯数字应一个一个地写,阿拉伯金额数字前应当书写货币币种符号(如人民币符号“?”)或者货币名称简写和货种符号。币种符号与阿拉伯金额数字之间不得留有空白,凡在阿拉伯金额数字前面写有币种符号的,数字后面不再写货币单位(如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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