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2-06-18 17:46:59
1、12月4日是国家日和全国法制宣传日。2、国家日: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志的集中体现。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日”。3、全国法制宣传日:2001年4月,党、批转了《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九届全国常委会第21次会议又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4、经党、批转的“四五”普法规划明确规定,将我国现行实施日即12月4日,作为每年一次的全国法制宣传日。2001年12月4日是我国历史上第一个法制宣传日。2001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的主题是:增强观念,推进依法治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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